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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6 13:10:11
 

公安部于2017年6月16日启用2017版永居证(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对永久居留外国人的服务水平,按照公安部部署,我省将于6月16日启用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新版永居证)。届时,经公安部批准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我省将颁发新版永居证。

新版永居证参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设计制作,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证件登记项目包括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有效期限、签发机关和证件号码等,持证人个人资料和证件签发管理信息同时存入芯片,可以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读取。

新版永居证的申请条件和渠道、审批程序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证件有效期的规定均与现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一致。新版永居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在2017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自愿向原受理地或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新证,证件号码不变。申请换发新证,不受旧版证件是否满足到期换发的条件限制,除填写申请表格、交验旧版证件外,无需提交其他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简化审批流程、缩短时限,在20天内签发新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持证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身份证件,可以在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住宿、通信、工作、税收和社会保险、财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时作为身份证件单独使用。

 

                  辽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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